发布时间:2019-08-30 浏览次数:3105
这些天医药界最热门的新闻就是新《药品管理法》的公布,作为医药人,我们也认认真真学习了两天,新旧版《药品管理法》的最大变化之一莫过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的全面铺开。
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从试点到全面落实,终结了过去产品和生产企业捆绑、以生产企业为核心的管理理念,转变为产品和生产企业分离、围绕产品开展监管的管理理念。
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强化了全过程的监管,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供了法制保障,激发了独立研究机构对药品研发和创新的积极性。一大批有能力、有准备、有想法的研发公司、销售公司、甚至个人都对成为药品持有人产生了巨大的热情。
研究机构、独立医药人
奔走相告 蠢蠢欲动
但现在真的谁都可以撸起袖子加油干了吗?还是让我们先来研读一下新《药品管理法》中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相关要求吧。
新修订药品管理法权责更明确,对持有人的要求也是更高更严格,所以具体实施过程中,又将面临一系列问题。
比如:
资金问题:一个药物的上市,无论是创新药还是仿制药,从研发到上市将投入大量的资金。
管理问题:要成为持有人,不仅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,还需要建立一个贯穿生命周期的管理团队,并具备承担相应风险的能力,这是管理能力需面临的挑战。
生产问题:生产企业找谁?与生产企业如何对接责任与义务?上市许可持有人要对药品质量在其整个生命周期内承担主体责任,需建立覆盖药品全生命周期的质量保证体系,具备对持有产品的质量控制能力、不良反应监测能力等,这是沟通协调能力面临的挑战。
质检问题:这是各持有人迫切希望给予解决的问题,涉及到药品追溯制度,原则上需要持有人自己解决,现在更多的操作是依靠CMO企业协助解决。但是,紧接着的问题是药品追溯制度是要求持有人负责,而质检报告由CMO企业出具,一旦出现问题算是谁的责任呢?
……
想做持证人不简单
“联合持证”是吸收多方优势资源,在法制保护下,以研发+销售、研发+生产或研发+生产+销售的联合模式,共同投资参与持证产品的研发,合作产品的权益共有、利益共享、风险共担。其优点是以轻资产模式拥抱资本市场,降低了运营成本,提高了市场竞争力,提升了风险防范能力,从而实现药品从研发至生产,再到销售的全产业链资源合理配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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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9月25日13:30-18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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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浙江省杭州钱塘新区金沙大道600号)
杭州钱塘新区管委会(杭州医药港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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